健康类风湿关节炎重在早期规范治疗

提到类风湿关节炎,人们普遍认为它是一种“不治之症”,甚至认为是“不死的癌症”。的确,类风湿关节炎是一种难治性的风湿病,医学上曾经对其束手无策。然而,近十多年来,现代医学对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效果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治疗的目标不再局限于“控制症状”,而是“缓解病情”,阻止关节破坏,防止残废。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就是“早期规范治疗”。

可惜的是,目前对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尚存在许多“误区”。

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误区

误区一:自选风湿药。由于类风湿关节炎是慢性病,尚不能彻底根治。而有些药物的早期感觉非常止痛,但这些药物不可能真正缓解病情,长期使用关节照样严重变形,且可能带来胃肠损害(甚至消化道出血、穿孔)、骨质疏松、感染、糖尿病等不良反应。因此,自选风湿药非常容易出现危险,而且会使原本简单的病情变得复杂。

误区二:有病乱投医。得了类风湿性关节炎的病人往往很焦急。一方面是因为全身关节的肿痛严重影响了工作和生活,另一方面是担心关节变形残废,而到处寻找根治的“名医、秘方”。几年下来,不但看病吃药花了不少冤枉钱,而且更大的危害是耽误了治疗的时机,关节最终还是破坏和变形了。

误区三:西药副作用大,中药都没有副作用。其实,“凡药三分毒”。无论是西药还是中药,都会有一定的毒副作用。

不要片面追求完全没有副作用的治疗,因为许多“万金油”式的药物,根本起不了治疗作用。当然,有经验的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尽量选择治疗效果好,又无明显不良反应的个体化治疗方案,并严密监测不良反应指标,提高用药的安全性。

误区四:关节不痛了就自己停药。有的患者在治疗一段时间后,发觉症状减轻了,就自己停药,不再治疗。其实,临床症状改善与病情完全缓解并不等同,不痛可能只是表面现象,随意停用缓解病情的药物,病变就会继续向前发展。

有效阻止关节破坏,关键在于“早期”和“规范治疗”

1、早期治疗

  类风湿关节炎软骨或骨质破坏可以在发病的3个月内就出现。国际公认的治疗窗口期(即治疗的最佳时间)是起病3个月内。大量临床案例证实,多数类风湿关节炎的大部分关节侵蚀发生在发病头1-2年内。此时,如不立即进行恰当的治疗,会导致关节畸形、功能受损,加大了疾病治疗的难度,降低了患者的生活质量。因此提倡一旦出现症状,医院的风湿科诊治。

2、规范治疗:

目前,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药物分为几大类。一是控制症状的药物,又称为治标的药物,主要包括消炎止痛的药物;另一类是缓解病情的药物,又称为治本的药物,主要包括免疫抑制剂等各种慢作用药(DMARDs)。类风湿关节炎的规范化治疗就是早期使用这些缓解病情的抗风湿药。因为只有这一类药物能够控制疾病,阻止关节破坏和变形。

风湿免疫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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