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和《安阳市医疗保障局安阳市财政局关于增加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的通知》(安医保{}82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年度门诊慢性病申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年3月10日—年4月10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群参加我县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人员。
2.申报病种(本次申请病种包括以下19种):
1、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2、冠心病;
3、高血压合并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4、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5、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6、慢性心力衰竭;
7、肝硬化;
8、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心肺肾神经并发症之一;
9、重症肌无力;
10、类风湿性关节炎;
11、强直性脊柱炎;
12、慢性肾功能不全;
13、肺间质纤维化;
14、癫痫;
15、帕金森氏病;
16、慢性肾小球肾炎;
17、肾病综合征;
18、视网膜静脉阻塞;
19、儿童脑性瘫痪(康复治疗);
三、申报程序
患者携带申报资料到瓦店乡镇卫生院内科门诊,填写慢病申请表,由瓦店乡卫生院组织内慢性病专家进行初审,卫生院将初审通过人员鉴定资料汇总后上报至县医保中心,县医保中心5月份组织专家到瓦店乡卫生院进行复审,鉴定通过人员名单将在瓦店乡卫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于6月1日医院按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与申请病种相关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原则上近三年内。包括必要的就医记录、特殊治疗记录或手术记录、化验检查报告单、功能检查报告单等,医院病案室的红色印章);
3.患者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4.一个档案袋。
五、年度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已到期,且需要继续治疗的人员,需要重新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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