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好消息,刚刚医保又传来好消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又添新福利,一系列加强和改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层就医管理服务的新规“出炉”。
一、适当放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门诊特殊病认定标准
降低诊断医疗机构门槛,可凭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记录、慢性病诊疗及购药记录予以认定。具体病种放宽认定标准如下:
1.高血压,由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放宽到高血压‖级中危及以上。
2.糖尿病,由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放宽到糖尿病(合并并发症)。
3.类风湿性关节炎,由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放宽到类风湿性关节炎(有肢体功能障碍)。
4.心肌梗塞(含冠脉支架术后、冠脉搭桥术后),由必须至少具备下列4条标准中的2条放宽到具备下列4条标准中的任意1条:
(1)心绞痛持续时间大于20分钟;
(2)心电图的动态演变;
(3)心肌坏死的血清心肌标志物浓度的动态改变;
(4)冠状动脉造影或
心肌核素检查、心脏超声证据,或冠脉支架置入术记录、冠脉搭桥手术记录。
5.脑血管病后遗症,由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放宽到脑血管病后遗症(有功能障碍),临床表现为脑血管病所致的神经功能缺损有肢体瘫痪、共济失调、语言障碍、认知障碍、心理障碍、吞咽障碍、二便障碍、肌张力异常致行走困难、癫痫发作等,影响患者日常生活能力和生存质量。头颅CT检查低密度改变,MRI显示T1低信号、T2高信号改变。
二、放宽门诊慢性病申报病种数量
对患有多种门诊慢性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在“18+4”种慢性病保障范围内的,凡达到认定标准有几种认定几种,不同门诊慢性病病种对应相应病种限额分别享受待遇。
三、简化慢性病认定流程
集中开展一次慢性病政策宣传和认定活动,组织专家进村认定每年至少组织两次进村认定活动,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及时纳入慢性病保障范围。开设慢性病认定常设窗口,做到随来随受理,原则上每月评定一次。
四、增加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和取药量
门诊特殊病患者就诊,城乡居医院选择1医院和1家乡镇卫生院,一般居民延长取药量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一致,取药量至2个月量。
五、门诊特殊病精神病取消按年和按季度限额
门诊特殊病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偏执性型精神病、癫痫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取消按年和按季度限额,报销比例不变。
六、将中药饮片纳入门诊特殊病支付范围
七、将乡镇卫生院住院期间到县级医疗机构的检查费用纳入同次住院医保支付范围
为方便群众就地就医,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期间,确因治疗必须,需要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相关项目检查的费用可以纳入下级住院费用,按照下级医疗机构级别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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