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医院招聘藏医专业医护人员公示
拉萨医院建于年,是集藏医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医院,为“医院”。医院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为全国首批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单位。医院在发挥藏医药自身优势的基础上,依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康”派藏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平台,已形成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疗医院。“传承康派、发展康派”是医院发展战略目标;纯正的藏药配剂、特色的医疗技术、医院的服务宗旨。在学术挖掘整理、特色技术传承、优势病种应用等方面正在发挥着自身独有的优势。
医院已建成心脑血管专科、风湿骨病专科、肝病专科等特色专科和药浴中心、外治中心等医疗中心;设有康派藏医示范门诊和康珠藏药堂、骨脊康理疗馆三个门诊;医院拥有专家诊室、针灸室、制剂室等医疗必要科室,医疗条件较为完善。现有医疗人员36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8人;外聘专家10人,其中藏医药学专家6人,现代医药专家4人。
医院扩大发展及分院建设等需求,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条件的藏医专业医护人员,具体招聘信息公示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从事工作,工作积极主动;
3.藏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者,并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4.护理人员可为持有毕业证的护理专业或藏医药专业其他人员,熟悉涂抹、按摩、推拿技术技巧;
5.年龄在30岁以上(即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要求身体条件;
6.具有高级、中级职称从事藏医临床专业退休人员或临床经验丰富的藏医专业人员、确有专长或特色技术持有的藏医专业人员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说明:上述拟招聘医生岗位人员,需符合上述招聘条件外,还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职称证。
三、工作地点及享受待遇标准
1.工作地点:拉萨、成都。
2.享受待遇:
高薪聘请(底薪+提成+伙食补助+交通补助+特殊贡献奖),具体薪资待遇基本上按照《拉萨医院职工薪资待遇标准》执行,如有特殊要求,医院负责人共商协定。
四、招聘方式及联系信息
1.招聘方式:
有意者填写《拟招聘人员自荐表》(附件),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资格证扫描件至医院指定联系人。医院办公室(人事科)初审,初审通过者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2.联系信息:
(1)-;;
(2)联系人:旦增达杰(院长);巴桑群久(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