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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风湿关节炎(RA)的管理在过去的几十年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年1月,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更新发布了应用传统合成和生物制剂改善病情抗风湿药治疗RA的建议。该建议是对年管理建议的更新,主要针对RA的临床管理提出了共5条总体原则和12条具体推荐意见。
总体原则
1.RA患者的治疗应以最佳治疗为目标,且必须基于患者与风湿病专科医生的共同决策。
2.基于疾病活动度、安全问题,以及合并症和结构损伤等因素的级别制定治疗决策。
3.RA患者的治疗应以风湿病专科医生为主导。
4.RA患者需要多种不同作用机制的药物来解决RA的异质性;并且可能终生需要多次连续治疗。
5.RA带来了较高的个体、医疗以及社会成本,这些因素都是风湿病专科医生需要考虑的。
主要推荐意见
1.一旦确诊RA,应立即开始改善病情抗风湿药(DMARDs)治疗。(1a/A)
2.RA的治疗应以患者的持续缓解或低疾病活动度为目标。(1a/A)
3.对于活动性疾病应经常进行监测(每1~3个月);如果治疗超过3个月仍无改善,或6个月仍未达标,则应调整治疗策略。(2b/B)
4.甲氨蝶呤(MTX)应作为首选治疗方案的一部分。(1a/A)
5.对于存在MTX禁忌证(或不耐受)的RA患者,可考虑使用来氟米特或柳氮磺吡啶。(1a/A)
6.在启用或换用传统合成改善病情抗风湿药(csDMARDs)治疗时,应考虑以不同剂量和给药途径短期应用糖皮质激素,但应在临床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减量。(1a/A)
7.如果初始csDMARDs治疗未达到治疗目标,在无不良预后因素的情况下,应考虑应用其他csDMARDs。(5/D)
8.如果初始csDMARDs治疗未达到治疗目标,并且存在不良预后因素时,应添加一种生物制剂DMARDs(bDMARDs)?或一种靶向合成DMARDs(tsDMARDs)?。(1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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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bDMARDs和tsDMARDs应与一种csDMARDs联合应用;对于不能联合应用csDMARDs的患者,IL-6通路抑制剂和tsDMARDs与其他bDMARDs相比可能具有一些优势。(1a/A)
10.如果一种bDMARDs#或tsDMARDs##治疗失败,应考虑应用另一种bDMARDs?或tsDMARDs?治疗;如果一种TNF抑制剂治疗失败,可应用另一种作用机制的药物或其他TNF抑制剂。(#1b/A;##5/D)
11.如果患者在糖皮质激素逐渐减量后病情持续缓解,可考虑逐渐减少bDMARDs或tsDMARDs,特别是在与csDMARDs联合应用时。(1b/A)
12.如果患者病情持续缓解,可考虑逐渐减少csDMARDs的用量。(1b/A)
下图为RA的治疗流程:
不良预后因素:RF/ACPA等水平较高;高疾病活动度;早期关节损伤;≥2种csDMARDs治疗失败等。
参考来源:SmolenJS,LandewéRBMetal.EULAR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