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医院与残疾人联合会携手合作推出—“特殊群体居家医疗护理服务项目”,为有需要的残障人员提供适宜的居家医疗护理服务,解决残障人士由于出行不便而导致的就医难问题。
协调会
残联领导、古城街道残疾人工作负责人、医院居家医疗护理小组医护人员,共同对古城街道残障人士进行入户评估并协助办理居家医疗护理手续。
办理居家护理手续后,医护人员每周固定时间会上门巡视、评估,根据患者实际需要进行鼻胃管、留置尿管、PICC管道等有效性评估或根据规范更换等处理;从患者实际需要出发给予个性化健康宣教、给药指导等;建立一对一的医患联系方式,让患者足不出户就能获得基本医疗护理需求,切实为他们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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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医疗护理我们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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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者:临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临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
参保人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期卧床已达或预期达三个月以上,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按照《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以下称《评定量表》)评定低于60分(不含60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居家医疗护理:1.患有以下慢性疾病:脑卒中后遗症(至少一侧下肢肌力为0-Ⅲ级)、帕金森氏病(重度)、重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晚期(多个关节严重变形)或其他严重慢性骨关节病影响持物和行走、植物人、终末期恶性肿瘤(呈恶病质状态);2.需长期保留胃管、尿管、气管套管、胆道外引流管、造瘘管、深静脉置管等各种管道;3.高龄患者骨折长期不愈合,合并其他慢性重病;4.患其他严重慢性病、外伤等导致全身瘫痪、截瘫。
居家医疗护理服务项目内容
一个医疗护理周期为三个月,一个护理周期内,医护人员月均出诊人次不超过12次,每次提供医疗护理时间不少于30分钟。提供护理服务过程中,应有不少于一名的护理对象成年家属在场进行监护。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一)定期观察病情、监测血压血糖,根据医嘱执行口服、注射及其它给药途径;(二)处置和护理气管切开套管、尿管、胃肠管、造瘘管等各种管道,指导并实施造瘘护理、吸痰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换药、膀胱冲洗,以及实施口腔护理、会阴冲洗等一般专项护理;(三)采集并送检检验标本;(四)指导吸氧机和呼吸机的使用;(五)对病情发生重大变化病人及时处理,必要时协助转诊;(六)在护理评估基础上,对病人进行营养指导、心理咨询及卫生宣教,对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进行心理干预;(七)对终末期病人进行临终关怀,通过照护和对症处理,减轻病痛,维护生命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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